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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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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經過百樂,因為得自己一個咪求其揀間餐廳食野。一入去我話一個人個staff已經好鄙視咁問我幾時交到枱,因為而家得4人枱。我一個人可以食得幾耐,我咪話半個中,好似我求佢俾我入去食野咁。我睇餐牌果時佢已經走黎催我,我揀左個烏冬同串燒,佢剩係黎左個烏冬,都算,碗野得麵碎咁,好似同人share左一半咁。唔知佢係想我食快d所以俾咁細碗定點,我真係寧願食譚仔囉。我食唔夠5分鐘就俾張單我埋,我唔係想阻佢做生意,但咁真係好無禮貌囉。我食完就即走囉,無下次,翻屋企食杯面好過,起碼唔洗俾人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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