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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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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lunch帶咗三個小朋友去小金井(將軍澳)食拉麵套餐,如果是學生嘅話,價錢會平八蚊,但要着住校服,或者show學生證。喂,小朋友得嗰十歲八歲,擺明係學生啦,放緊假冇着校服,小學生出街點會帶學生證喺身!三個餐就無端端要俾多廿幾蚊,勁唔抵!優惠得嚟咁小家,不如唔好叫「學生套餐」啦!企門口姐姐一句「公司規定」,即係冇偈傾,咁點留客呀!仲有,叫侍應姐姐加水,她竟然一去冇回頭!今時今日咁嘅服務態度........總之冇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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