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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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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過往半個月早上都會到紅磡庇利街寶怡大廈大家樂買早餐才上班,每天都是一模一樣叫J2早餐,其中包括:烚蛋、牛油多士、腸仔、火腿通粉和熱咖啡,價值$25,每次食完都會肚痛,但係以29/12那天最為嚴重,一個早上瀉了三次,其實巳經算係食物中毒個案,最後還要中午飯時間去某一間連鎖服裝店買了一Pack 內褲更換,其寶過往一直都有聯絡食環署和食安中心跟進事件,但係每次回覆都說沒有問題或者係有衛生問題呼籲改善,直至這次打電話去客戶服務熱線,上邊寫字樓也說任何時間只需要拿收據到分店就可以取回現金,但係今天早上去到又刁難客人要先影印收據,再等保險公司Claim 回,真係荒天下之大謬,大家樂食物出現問題,咁梗係由大家樂賠償,點解要由保險公司賠償?咁即是話大家樂分店食物都係由保險公司負責,咁羅銘盛是否不需要負擔任何責任?本人剛剛也交了一份食物口供供詞俾食環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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