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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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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次外賣時店員打翻飲品,弄到菜全部甜曬。店員表示下次再送時賠償。下次再叫,要求上次賠償後,店員表示冇紀錄,叫我下次先再要求賠償。然後一輪討論後又話賠償(一共四碟菜),我話二人吃不到四碟菜,店員唔理你情況,覺得我要求返上次賠償好無理。但明明我冇做錯,係店員自己打翻飲品。期後每一次也刻意延誤送貨時間,由慣常一小時至二點五小時。期後又因時間太久取消而告知以後不能再訂購。一間上市公司竟有如此服務,大家去不去真要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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