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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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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6日去呢間相撲手食放題,最後食到報警簡單地說,就係我們9個人去食野, 餐廳堅持要我們比12個人錢, 報警, 最後比左10個人錢, 但餐廳會民市訴訟我地, 追埋那2位錢。至於單講食物 , 288 + 10%, 以女仔食量, 可以有好多好多更好選擇。詳情如下:因為有朋友去過, 覺得不錯, 於是當日就BOOK了晚上8:45, 食放題, 10位當時我8:40左右到, 一上到門口就打電話給搞手, 知道我第一個, 就打算先入座確認了訂枱, 門口的職員就問我人數有沒有加減於是我透過電話問朋友, 他說想加多2位, 我同門口職員講要加2位, 即12位門口職員用手示意叫我告訴帶位的職員, 於是我一邊跟帶位職員入餐廳, 一邊告訴他要加2位帶位職員聽到要加人,就叫我等等(當時已在餐廳內), 他叫了一張5-6人枱的客人調位,然後為我安排了一張12人的長枱 , 當時有點混亂, 因為又調枱又拼枱又執枱,已經過了8:45。9時多, 朋友陸續到步, 這時我們發現有3位朋友不能來想到我們叫了12人, 就立即同現場職員講要改返9位, 我估計當時不超過9:30第一個職員(普通職員)話: 不可以減人, 話找同事跟
簡單地說,就係我們9個人去食野, 餐廳堅持要我們比12個人錢, 報警, 最後比左10個人錢, 但餐廳會民市訴訟我地, 追埋那2位錢。
至於單講食物 , 288 + 10%, 以女仔食量, 可以有好多好多更好選擇。
詳情如下:
因為有朋友去過, 覺得不錯, 於是當日就BOOK了晚上8:45, 食放題, 10位
當時我8:40左右到, 一上到門口就打電話給搞手, 知道我第一個, 就打算先入座
確認了訂枱, 門口的職員就問我人數有沒有加減
於是我透過電話問朋友, 他說想加多2位, 我同門口職員講要加2位, 即12位
門口職員用手示意叫我告訴帶位的職員, 於是我一邊跟帶位職員入餐廳, 一邊告訴他要加2位
帶位職員聽到要加人,就叫我等等(當時已在餐廳內), 他叫了一張5-6人枱的客人調位,
然後為我安排了一張12人的長枱 , 當時有點混亂, 因為又調枱又拼枱又執枱,
已經過了8:45。
9時多, 朋友陸續到步, 這時我們發現有3位朋友不能來
想到我們叫了12人, 就立即同現場職員講要改返9位, 我估計當時不超過9:30
第一個職員(普通職員)話: 不可以減人, 話找同事跟我處理
第二個職員(副經理) 同我講了好耐, 重點如下:
1. 人數是有加無減的, 入去餐廳同事有講, 我話當時無人同我講過, (我相當肯定, 因為如果知道有加無減,我一定會再同朋友double check人數的), 佢就話咁樣係口同鼻袎, 一定有講
2. 唔可以減人, 因為個電腦做唔到
3. 可以給我一張COUPON, 下次平D
我同佢講, 你比張coupon我都無用呀, 因為已經食得唔開心, 一係同我地安排個9折 (10% OFF, 即係比10.8人頭費), 副經理話佢應該可以9折, 佢去問下, 行開了
過左10分鐘, 副經理返來, 話9折沒辦法安排, 可以減$50- (約0.013%OFF, 約11.84人頭費), 並重申
1. 人數是有加無減的, 入去餐廳同事有講, 因為有講, 所以一定要收12個人錢
2. 唔可以減人, 因為個電腦做唔到
溝通了一陣子, 最後副經理話搵當時帶位同事黎同我傾, 因為佢一定有講
又過10分鐘, 有一位紅恤衫職員埋黎, 問同坐朋友”有咩幫到你?”, 朋友奇怪無叫waiter wor,於是呢位職員走左。
之後過左好耐, 應該有30-45分鐘, 我見副經理說我帶位同事還沒來, 就問了他到底情況如何, 佢驚訝, 以為已經處理完, 就話再搵個同事同我傾。
紅恤衫職員再來, 今次同我傾, 原來他是經理 (他說的), 溝通重點如下:
A. 香港食放題/自助餐有加無減, 係common sense
B. 我地一定有同你講有加無減, 你試下是旦問一枱客人, 都會有聽到我地話有加無減
C. 公司policy係有加無減 , 門口有列明, 公司policy, 是公司policy
D. 如果你早一點通知還可以安排, 但太遲了
我回應:
A. 我真係好少食放題, 亦不知道有此類common sense
B. 好, 即使其他客人入座時都有職員說明有加無減, 但那跟我有關係嗎? 重點是我真的沒有聽說, 尤其安排入座時有點混亂
C. 你公司有policy我明白, 但Policy也是由人定出來的吧。不合理就要改進呀, 9個人付12個人頭費合理嗎? 難道打開門做生意不是以人為基礎的嗎? 這就是服務業嗎? 我們當初book了10位, 即使我們9個人, 我們同意付10個人錢, 但要付12位錢真的不合理。假如, 真的因為我們多叫了3位, 你為我們留空坐位, 我們空霸著你的位子讓你少做了生意, 這還合理, 但現場所見, 至少有50個空坐, 而你硬收這2位錢, 是因為想不再我們再光顧嗎?
而且我當時心裡有個疑問, 為什麼"門口有列明的公司policy" 要到現在第三次溝通才有人說出來?
於是這位經理說沒有辨法, 他只能報警了
我們根本沒有犯法, 如果這餐廳認為報警是他們服務的一部分, 我們就接受吧
過了10分鐘左右,經理又回來,
說警已經報了,但他們亦希望大事化小, 所以同意退一步, "就收11個人錢, 警察到場我們就隨便打發他們走吧", 我們不同意, 反正警你也報了麻, 我們何必要9個人付11個人錢,
就讓別人來做定奪吧.
同時, 經理就那樣站在我們面前, 向著talkie說了幾句: "得喇...知你好慘啦...要貼錢出黎...知你好慘...係真係好慘..." 然後跟我們說, 他是跟收銀同事說話, 因為那位同事要自己貼錢云云.
老實說, 我對這個舉動非常反感
警察到場, 聽到我們說事情的經過,他也難以置信我們願意多付一個人錢.
在交涉後, 警方說餐廳堅持, 而且門口有列明, 所以他們也沒辨法
但由於我們並沒有犯法, 所以不屬刑事訴訟, 但會記下案件, 日後餐廳可以民事訴訟方式追討那2個人頭費
我把資料留下, 我們就走了~~~
說真的, 我廿多歲女,是第一次食飯要食到報警
而且店員的處理讓人很不舒服, 再說那張傳說中的門口Policy,
我們臨走前找了找, 的確是在門口當眼位置
但真不好意思, 一整個門口的告示都是用print的, 唯獨你是手寫的, 而且膠紙那麼新, 我們很難不懷疑你是剛剛才貼上去的
單看食物, 本來也只算是慬慬合格
(除了蝦, 其他食物極一般, 朋友甚至把"限定排隊領取的生蠔"吐出來了, 因為臭了, 但太嘔心我就沒拍照了)
加上這種服務, 我極極極極極極極不推薦這裡
蝦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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