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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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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用刀叉享受。」曉得這陳年廣告,就暴露真實年齡。廣告賣的好像是提子(correct me if I am wrong~),意指提子夥粒碩大得可用刀叉享用。提起這句話,因為這天吃著叻沙和麵線時,想到:「簡直可以用匙羹享受。」味道沒有問題,跟往常可說沒有差別,敗筆只在:不論是叻沙和麵線,麵條都又短又碎,還未吃到一半,就已放棄筷子或叉,改為動用匙羹。如此叻沙和麵線,實在與原著偏離太遠。早前看雜誌Monocle,得知新加坡另一連鎖咖啡店Killiney有意登陸香港,希望屆時多點競爭多點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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